近日,传出我国将开展新一轮人口普查的消息。其实,早在今年1月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便已经指出了要着手准备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近期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相关领导更是为了人口普查频繁开展座谈会。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文章称,“2020年中国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彻查人口出生以及变动,以及房屋情况。本次人口普查,或将为下一步人口政策调整和房地产税出台提供依据。”文章一出,一片哗然,这是否意味着普查结束后,征收房产税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实施呢?
人口普查查些啥?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有历史记载最早的人口普查在周宣王时期,距今2800余年,这种简单、直接的调查依然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数据的方式。
我国迄今为止进行了六次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
1953年,我国着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迫切需要详实的人口资料,举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项目只有: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以及本住址6项。
随着社会的发展,此后的人口普查项目不断增加。比如,第二次人口普查中新增了文化程度、本人成分和职业;第三次人口普查增加了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总数;第四次人口普查增加了常住地、迁来本地原因、在业人口行业等;第五次人口普查更是增加至49项。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与往年进行人口普查不一样的是,本次进行人口普查时,也会进行房屋普查。也许有细心的人会说: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已经调查过住房情况了。那么,这个“住房情况”和“房屋普查”究竟有何区别呢?
让经历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金库君为您讲解一下吧。“住房情况”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属于封闭式问题,只需回答“有或无”。如果回答“有”,调查员会问“您有几套住房”?该问题并不是必答问题,可以选择拒绝回答,也有人为了图省事,直接回答“就这一套”!然而,在那个房产信息尚未完全联网的时代,答案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即将到来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已经将“房屋普查”列为彻查类,凸显出调查的力度和决心。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这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已经实现。因此,刻意隐瞒个人名下有产权的房屋已无必要。对于小产权、无产权、自建房等其他并未联网的房屋类型,应该是普查的重点。
在金库君看来,房产税何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制定的规则如何,恐怕都要通过房屋普查摸底。但金库君认为房产税不会在人口普查后立即实施,这个过程会比大家想象中的更加漫长。
从以往的情况看,一些政策的实施都与人口普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毕竟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决定都需要足够的样本支持。
比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发现了全国普遍存在因“超生”产生的大量“黑户”(无户口)。直到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前,公安部才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此,各个地方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
诸如“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出生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一些出生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等惠民政策。甚至从2015年开始,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挂钩,新政策规定超生可落户,不管是否交了罚款,公安机关都要给办理落户,不像以前,不交罚款不给落户。
再比如,早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前,就有很多人口专家表达出对老龄化问题的担忧并呼吁放开生育。经过人口普查后,大家逐渐发现政策开始转向。一系列关于生育、养老、医疗等配套政策纷纷出台,并在2015年出台了开放二孩政策。
其实,我国每年也开展了1‰人口抽样调查,掌握了一些基本信息,但总的来说,对人口状况掌握的还不是很全面,需要通过人口普查进一步把人口情况摸清楚,在遇到一些重大问题时更是如此。
金库君认为,我国的住房供应还存在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一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小、二、三、四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大。城市房地产税的免税面积如何确定?地域间的差异如何体现?另外,农村房地产税现阶段是否征收,征收的标准是什么,恐怕还是要参考普查和调研的结果。因此,房地产税的全面征收仍需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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