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徐州5月28日电(通讯员李雪 刘馨雨)近期,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及时督促违法占用铜山区大彭镇周棚村土地的当事人完成建筑物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间,苏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圈占苏某非法转让的15827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金属焊割气厂,并在圈占范围内建设水泥道路、办公楼房、气罐存放等相关设施,硬化面积达8094平方米,造成7069平方米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
铜山区国土资源局调查后将刑事犯罪线索移交区公安局,区公安局于2018年12月29日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二人移送徐州市铁路检察院审查起诉,但违法占地情形持续存在,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铜山区检察院在接到徐州市检察院转交的线索后,于2019年3月19日受理该案并于3月22日向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督促苏某某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达到复垦条件。
铜山区国土资源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苏某某限期整改,并组织人员加强巡查,保证整改落实到位。铜山区检察院民行干警多次到现场了解工作进度,监督工作进展,确保违法建筑及时拆除,被占用的土地有效复垦。2019年5月5日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书面回复该院,目前,苏某某用地项目内所有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完毕,该宗地已恢复种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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