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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使用时长超过长视频,短视频成侵权大户 I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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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郑小玲

  短视频与版权保护,这是一个历史发展难以解决的问题。

  2019年5月27日,第七届中国网络视听会议发布《2019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大概在去年6月,短视频的日均使用时长实现了对长视频的反超,贡献了移动互联网整体使用时长增量的33.1%。

  短视频的高速发展,几乎肉眼可见。与发展同步,短视频侵权的现象也在肉眼可见的增多。

  根据搜狐视频资深法律顾问温宇洋在27日下午短视频保护论坛上的发言,2018年9月,国家版权局展开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活动,勒令日均下架约2万部、单月下架约57万部侵权作品,数量惊人。

  但,众所周知,版权保护,一直是个程序复杂、成本高昂的动作。

  有意思的是,当长视频在谈侵权时,他们针对的对象是短视频平台,而短视频平台在谈论侵权时,他们针对的也是短视频平台,短视频领域成为内容侵权的重灾区。

  长视频谈被短视频侵权

  什么样的举动算侵权,这是个大家心里都知道又不是清楚的答案。

  根据27日下午短视频版权保护论坛上嘉宾们的发言,娱乐产业归纳总结了短视频侵权的几种主要模式:

  ——片段式截取,主要是截取热门影视剧综等内容片段进行传播;

  ——搬运,对其他短视频平台内容的搬运;

  ——二次创作,包括大家熟悉的重新配音、电影解说等等,如果未经授权,都涉嫌侵权;

  ——背景音乐未经授权的使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都是来自主打长视频的平台,爱奇艺法律部法务总监胡荟集与阿里大文娱内容线法务总监李巍,在短视频侵权形态上基本观点一致,二者都对短视频截取长视频内容传播提出了质疑,只不过,前者多提到背景音乐,后者则强调了对内容的二次创作。

  值得注意的是,搜狐视频资深法律顾问温宇洋指出“二次创作后,形成短视频,如果它符合独创性标准,它也会成为一个新的作品从而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长视频的侵权问题很好理解,一方面,普通创作者不可能轻易获得长视频的传播授权,毫无疑问,对完整影视作品的传播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另一方面,短视频与影视作品不同,由于短视频的制作成本、门槛(相对于长视频而言)较低,各类短视频五花八门,且同质化严重。

  在来研讨会之前,腾讯法务部杨阳试图调查短视频用户上传量到底有哪些?“我发现这个量是调取不来的,因为实在是太过于海量的。”

  以第三人未经许可上传的原创型短视频为例,除非视频制作者发出通知——我要上传一个涉嫌侵权的短视频内容啦,否则短视频传播平台会因其无法注意到短视频在其它平台上的存在而免责。

  这句话非常拗口,简单来说就是A平台可以用“我不知道B平台已经有这个内容了”,来免去侵权的责任。听起来就是个“渣男”的说辞,但基本无懈可击。

  根据《2019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18年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了6.48亿,半年新增5395万,网民使用率达到了78.2%,日均使用时长超过60分钟,市场规模达到了467.1亿元从2014年到2018年间,同比增长744.7%。

  近年来,风生水起的短视频类型基本包括了原画面配音,例如谷阿莫对于电影的解说;配音视频,风靡一时的小猪佩奇各类方言配音就属于这一类;鬼畜视频、电视节目剪辑、反应视频(博主观看反应与内容同步播放的)、原有视频片段(长视频截取)、游戏直播类、吃播、美妆教学、生活纪实(vlog)等等。

  (一张截图上就有三个出处)

  这是一片内容的汪洋大海,大家都知道里面有很多侵权的鱼,但是想捞住这只鱼,并不容易。“我养再多人、再多的团队,都没有办法实时监控”,即使家大业大的阿里大文娱也很无奈。

  因此李巍在论坛上发出请求,希望短视频平台能够严格管理要求下线的内容以及多次涉嫌侵权的用户“(针对涉嫌侵权的内容)平台能否不要主动推荐。”

  自己侵自己的权

  短视频内容侵权的范围不仅在长视频内容领域,也包括了对同行的“搬运“和“二次创作”。

  B站法务高级经理、合规诉讼组负责人陈陆敏指出,根据2018年PUGV数据,PUGV用户观看量占到B站总观看数量的89%,而这一块内容也面临着严重的侵权问题。

  从PUGV创作者角度来看,PUGV内容创作,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有可能在上传了之后几秒钟几分钟之后就会被盗版了。“

  根据陈陆敏的介绍,B站PUGV的内容侵权发现的途径通常是两种,盗版红了以及粉丝在不同渠道看到。与长视频被剪辑、二次创作类似,难以发现使得PUGV内容在面对侵权时十分被动。

  “我们认为PUGV作品的作者他能够围绕到一定的主题,自主编排的场景、音乐、台词、动作,有些视频还有完整故事的讲述,这样的内容我们认为应当属于独创性很高的,受到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但是,谁是真正的作者?版权平台真的有“权”吗?注意义务的天花板在哪里?谁也无法准确的弄清楚,就连B站自己有时候也会在自己站内傻傻分不清楚。

  “目前大部分一些监测产品或者监测系统,检测数据非常海量,甚至发生错误”。

  陈陆敏举了一个非常有意思又很无奈的案例。

  Up主选择对内容进行全网监测的时候,“我(up主)在B站上也有号,结果监测系统就出现Bug了。B站做侵权通知的同学点进去发现是他自己发的,作者抄他自己的,还实名认证了。”

  此外,陈陆敏还强调,平台在帮PUGV进行维权时,只能机械化的发送侵权通知,“针对一个或者两个这样的平台我们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是面对同一个内容或者同一个作者,内容被反复盗版的情况还是没办法解决的。”

  腾讯法务部杨阳表示,“我们一天大概收到1300多封投诉链接。”维权难,是个贯穿古今的问题。

  面对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律法。2018年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尤其是重点短视频平台存在突出版权问题治理。

  根据李巍的介绍《战狼2》6条短视频每条2万块人民币,总共拿到了24万的赔偿,“法院在判断的时候会从知名度、点击量、恶意程度来综合考虑,这也是一个非常让人振奋的案例。”

  上个月底,一条因侵权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余元。据了解,该案是全国首例广告使用短视频侵害著作权案,也是迄今为止单个短视频判赔金额最高的著作权维权案。

  另一方面,则需要平台方的共同监督规范。至于,论坛上讨论的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需要更多有效案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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