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一直是我们退休人员非常关心的事情。在4月底的时候,上海地区率先公布上涨调整方案,并且在5月18日的时候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了每个人的手里了。
紧接着,江西省人社厅就表示:
“正在加快推进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江西省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增的钱发放到老人们的手里,全省有33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最近广东省也有消息啦,部分人员增加养老金,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最新发布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省直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其中,在今年5月正常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离休人员,补发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的调整额,补发金额随5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账。
根据《关于调整省直参保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8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已按规定办理离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标准,按国办发〔2018〕112号文中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标准增加。
按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标准增加,即:
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本次调整根据省社保局业务系统登记的离休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调整。
其中,对2019年5月正常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离休人员,从2018年7月开始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补发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的调整额,补发金额随2019年5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账。
对已死亡且死亡时间晚于2018年7月(含当月)的省直企业离休人员,从2018年7月开始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补发2018年7月至死亡当月的调整额,补发金额于2019年5月发放至原申领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银行账户。
广东省社保局还表示,此次省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除按规定调整并补发基本养老金外,还对符合条件的省直参保企业离休人员,按照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发放2019年度的离休人员1-3个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到账时间和发放账号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一致。
此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各单位可在2019年5月15日后通过省社保局网站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根据人社部发〔2018〕83号文,企业离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离休人员跟退休人员是不同的概念。离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符合离职休养制度的人员。离休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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