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广南政务网反映:
领导你好,我是一个农进城务工者,贷款在老林业局院内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2月21日与土地 房租征收赔偿三组签订协议给了我一套105平米的房子和装修费等人民币13万,当时工作组告诉我一个半月内赔偿金到位,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多次向房租征收组询问,他们是以各种理由的推诿,就叫我们等着!当时我拿房产证去签订合同是找私人借款10万元,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赔偿金也不到位,我又没钱赔付,现在已经矛盾激化,实在没办法,希望领导能够给予帮助为谢!
相关部门回复:
你好!你的来信我办收悉,并受理。感谢你对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重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老林业局集资房属房改房棚改范围,摸底统计共54户,大部分住户已于2018年3月完成签订置换协议。你户于2019年2月21日才到房屋征收组签订房屋产权置换协议,你户的房屋有证面积115.44㎡,按有证面积 1:1.1比例进行兑换,选定置换房屋面积106.76㎡,扣除置换房款还应补偿133903.46元,协议签订完毕交到档案室审核后于2019年4月11日(第28批)上报省国开行审批,目前材料已通过审核,我们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电话(关机状态)通知你户过来办理相关事宜。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视与关注,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广南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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