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遂宁市公安局召开了关于规范犬只登记工作新闻通气会。
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近年来,城市家庭养犬的数量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伤人问题、扰民问题、卫生问题,特别是疫病防治问题越来越突出。不文明养犬已经成为公众舆论和市民投诉的热点。
今年4月,为加强全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遂宁市公安局及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全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宣传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强力推进犬只管理工作。
目前,犬只整治专项行动已进入宣传调查阶段,遂宁市公安局将从即日起,在遂宁市开展依法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将重点做好限养区犬只登记办证工作,进一步掌握犬只底数,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会议对关于犬只登记办证作了说明
详细通报内容如下
限养区域
依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城市(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等为犬类限养区。
我市犬类限养区具体区域为:全市各区县城区建成区,不含乡镇场镇及农村区域。
限养品种
(一)准许个人饲养犬类的标准:
1.限养区内个人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和导盲犬,严禁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凶猛犬。
2.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限养区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品种共24种,且成年犬站立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但鉴于目前犬种繁多,已远超规定的准养犬种数量,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市个人准养犬种条件放宽为:体型小、性格温顺、具有观赏价值、适合室内驯养、无攻击性且成年犬体高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类。(此处体高是指站立时犬只肩部最高点至地面距离)
(二)准许单位饲养犬类的标准:
机关、部队、科研、工厂、仓库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警用犬、守护犬、科研犬、演艺犬等犬类的,犬只类别不予限制但须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批、备案和发证。
养犬许可证办理流程
犬只依法管理是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抓手,更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配合公共机关犬只管理工作,尽快携带您的犬只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严格履行犬只饲养责任,为建设文明和谐美好遂宁贡献力量。
来源:综合平安遂宁、平安船山、四川在线等
编辑:杨蕊嘉 李 柳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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