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那可是告白日。没有谈恋爱的,可以在这一天向爱慕的人勇敢告白。谈恋爱的,就把这天当成了情人节。总之,完全不会和“扇耳光”联想一起。而且,这个扇的耳光也不少。据说有52个,干嘛不是520个?当然,这样打完——男人的脸,可能肿得像个猪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据说,这个被打的男生是打人的女生的男朋友。这一天,女生让男生买手机。男生因为穷还是因为小气,总之就没有买。而且,还躲了起来。被女生找到之后,就发生了之前你知道的那件事。你说,就买手机而已。值得,当众大打出手吗?
对,还有一个细节:据说,谈恋爱时候都是女生掏腰包。而男生,相当于“吃软饭”。这么奇葩的组合,还能维系下去?当真,怪咖得可以。此时此刻,你是同情这个男生还是责怪这个男生呢?我只想说:如果爱,请不要伤害。如果不爱,请各走各路、永不打扰吧。
当警察过来调解的时候,男生还替女生说好话。而女生,完全没有停下动作的意思。我不知道,这样卑微还算不算是爱情。这个男生,被打之后有没有心理阴影。这个打人的女生,你出于什么心理?恨对方不听话,没买手机?还是恨,这个男人竟然在这天毫无表示?
是,你可以认为这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当这是乐趣吗?那,请回家、关上门、关上窗。里面杀猪一样的声音传出来,也不会有人理会。但,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你这样动手打人、算不算是家暴?情节恶劣的,要不要请到派出所喝喝咖啡呢?
这个男生,对这个女生有多少爱?别说,这样的迁就、这样的忍耐就是爱。别忘了,这个女生是他的米饭班主。他不要这什么轻易的砸掉自己饭碗。这样的蹭吃蹭喝,女生没有所谓——你作为男生,你好意思吗?当要买礼物的时候,还躲起来。这样的怂男,太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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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生,对这个男生有多少爱?真爱,就不会当众打人、让他颜面尽失。此时此刻,这个人就像是不召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哦,我不说什么动物。(文/飘雨桐)甚至,还能拿这个男生当出气筒、当泄愤的工具。爱这个人,请尊重他。尊重他的人格,行不行?
恩,只要她们开心就好。反正,各取所需罢了。如果爱,请不要伤害。如果不爱,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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