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赞皇国土监管失职致10栋违法建筑拔地而起
一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建设等各类“违建”行为和违法建筑出以重拳打击,近期以来,随着陕西秦岭违建别墅,河北鹿泉违建别墅,黑龙江曹园等违建陆续被媒体曝光,国家正在轰轰烈烈掀起一场打击“违建”的热潮,并且不断引向深入。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却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公然顶风违建,而监管部门则心知肚明,装聋作哑,不闻不问,甚至帮忙打掩护。 近日,当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见守村滨河东路北侧“赞皇县全县域沙盘展厅”西侧有一处10栋7层住宅商品楼,由于无证开发,属于未批先建,至今已经“烂尾”,不建也不拆。
在现场看到,该片区域的10栋住宅楼均已建成封顶,齐刷刷地矗立在赞皇县滨河东路。但并未进行装修,也没有人入住。
“根据有关规定,违建是必须要拆除的。”当地知情村民说,该小区虽然已经建成封顶,但根本没有任何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无所有。并且以商品楼的名义对外销售,而监管部门对此熟视无睹,但却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其违法建设,不知其中有何缘故。
为核实该项目是否具有相关手续,小编首先来到赞皇镇人民政府,说明来意后,该镇办公室主任表示他对该建筑是否有手续不太知情,具体情况需要到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解。随后,小编又来到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办公室付主任称,该项目属于新民居工程,后来盖到一半就停工了,停工状态至今已经十来年了。在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待了大约半个小时候,档案科闫科长并未查询到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他说,该小区的占地手续至今没有在国土局报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之规定: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 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条、六十三、六十四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对于赞皇县该违法建筑的后续相关拆除情况,我们仍将继续追踪报道。
对于赞皇县该违法建筑的后续相关拆除情况,我们仍将继续追踪报道。来源:大国记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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