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白河法院涉贫保障住房起纷争 耐心化解获赞誉
“你们法官这么说,我心里就暖和多了,钱我马上就给!”,年逾七旬的“五保”老人拉着承办法官的手颤抖的说到。5月17日,白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保障性住房资金兑付所引起的涉贫纠纷,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来年逾七旬的姚某无子无女,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同时又系“五保”人员,其原有住房因年久失修已无法保障安全居住,姚某又不愿前往政府集中安置点居住。为保障姚某的住房安全村委会便应姚某的要求委托他人在其原有住房前新盖房屋供其居住,约定姚某的相关政策补助在兑现后优先抵付建房款,房屋建成后姚某搬入新建房屋居住。在此过程中,镇政府将姚某的第一期补助8000元打入姚某的账户,姚某将该笔补助领取使用,不愿向房屋承建方支持建房款,村委会、房屋承建方和姚某三方因此产生纠纷,虽经村镇多次调解均无果而终,双方因此而诉诸法院。
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本着彻底化解矛盾和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原则,先后五次前往姚某的家中,了解姚某的真实想法,细心为其讲解政策法规,从情、理、法多方入手,最终使姚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主动将8000元钱交还村委会。同时承包法官还就姚某现有的实际困难,寻求村、镇的帮助,进行了妥善的安排。
作者:吴治衡
责任编辑:李思科
法律专员:张蓉
审 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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