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强迫交易案件。
由于湖区采砂行为被法律禁止,采砂船主在受到非法侵害后大多不敢声张、息事宁人。济宁市任城区的吴某某就利用采砂船主的这一心理,组织孟某某、陈某某等十余人,从2016年12月开始,驾驶快艇和改造的加油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微山县鲁桥、南阳、留庄及济宁太白湖等水域,向从事采沙及运沙的船只强制出售柴油,数额高达40余万元。
该团伙行驶到采砂船附近后,不论船主是否同意,登上对方船只后拿加油枪直接加油,每次加3000元-8000元不等的柴油,对方如有反抗则会遭到他们的谩骂和殴打。
受害者普遍反映,这个团伙出售的柴油价格比市场价高出2元左右,油品差还不够数量。2017年初,采砂船主们被国家依法处理,也让这个流窜在微山湖上的涉恶团伙浮出水面。2018年底,该团伙主要犯罪分子被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吴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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