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安学区划分正式公布!各区县学区划分快速查!
家长朋友们注意啦
5月20日至31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入学细则登记。
学区划定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时间安排:
5月20日-5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入学细则登记;
6月10日前,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学校审核派位,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25日前,小学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30日前,初中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如何登记?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规定登记入学。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其他区县(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本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登记。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备案。
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按照附件(后附)规定,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最后提醒大家
明天,5月20日
西安小升初网上报名也开始啦
网上报名时间
5月20日8:00—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素材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网,西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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