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非农子女能否继承问题一直是热点问题。在我国农村土地中,不管是宅基地或承包地的所有权都属于农民集体,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公民的遗产范畴,因此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合法房屋可以继承,承包地中如果是依法承包的林地或“四荒地”,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承包的是耕地或草地,虽不可以继承承包地,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如果承包人死亡时没有承包收益,其承包投入可折价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农民都只有拥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是不能够当私有财产让儿女继承的,不管是子女还是非农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没有继承这个说法的。当然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虽然不能够说继承土地跟宅基地,但是农村的承包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儿女只有还在户口本上面,那也是共同承包人,未来父母就算是过世了,其实还是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也就是说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而宅基地的话,儿女却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然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可以得到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所以虽然名义上说不是继承,但是很多农民都说成儿女可以继承宅基地跟承包地的。
村集体是按照国家承包给农民土地30年不变政策,承包给你父母土地,在30内你父母去世了,城市户口的你仍然可以继续在你父母成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你父母承包土地期满,村集体就要把你父父母承包土地收回,你想继续留在农村种地,要把你的户口迁回农村,还要看国家政策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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