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走过了整整20年的曲折道路,当初为什么要改革呢?主要问题就是老百姓的居住困难没有办法解决。都依靠政府的力量,杯水车薪,当初人均居住面积只有几平米,兄妹住上下铺,一大家子住一个筒子楼的情况也很多。所以,要改革,就是要让把过去政府主导的住房配给制,改为有市场主导的货币化分房制度。
货币化分房,其实就是让大家到市场自己买房了。但是,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工资收入还很低,怎么办?于是就有了多种福利性购房的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能有条件买到住房。最早的就是经济适用房,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房价差距不是很大,但是,由于那时的收入比较低,房价也不很高,大盖2000元左右,如果房价差距有几百元就不是小数了。
那时的经济适用房是个人申请,只要一张收入证明,就能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一个人的“诚信”那个时候,还是挺值钱的。所以大部分的证明也是可信的。但是,后来逐步地也出现了,开豪车住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也出现了200多平方的经济适用房的现象,经济适用房正在变味。我们看到的现实是,有房的人买的房子越来越多,买不起房的人,永远也买不起房了。
这种现象,也就越演愈烈,该保障的人得不到保障,不需要保障的人,可能买了不少的保障房。根本问题是什么?就是保障房没有封闭管理。问题出在政策上,盖房的时候,是保障房,住进去了,就不一定是保障房了。所以,就出现了很多投资保障房的情况,虽然也有五年之内不能买卖的限制,但是,由于各种限制都不是刚性的,买卖经济适用就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也导致了,不管建设多少保障房,都解决不了问题的怪现象。盖的越多,越是不够用。
笔者在多年前,也投书报纸杂志,提出对保障房应该“严进、宽出、限租”的办法,让保障房独立封闭运行。保障房主要解决生活基本问题,不是享受型的住房,所以,要小一点,条件可以差一点,有条件的人,可以购买商品房,改善条件,让真正居无定所的低收入人们,住进保障房里得到保障。
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共有产权房是一个解决低收入住房的办法,但是,覆盖面还是很小,因为,房价依然够高,不是什么人说买就能买得起的。我们看到,开始的时候,人们对共有产权房兴趣很高。但是,最近出现了很多弃购的情况,有的项目弃购率达到99%。大家以为的原因是地理位置比较远,周围环境不是很好等等。但是,这个都不是主要原因,因为,不管多远 ,这个项目都是为当地人服务的,哪里都不缺购房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堵住了炒房投资这条路,因为,共有产权房,在出售的时候,只能出售给同样具有购买条件的人,不能随意拿到市场出售。
这么看来,弃购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因为,这个政策实实在在地把投资者,堵在了大门之外。让真正需要住房的低收入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政府改革住房制度的思路正在调整。可以说,以前的房子都有炒房的可能,买房都是为了投资的属性,也不为过。但是,现在不行了,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
最近,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四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把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提高到了政治高度,要求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努力实现本地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求建立“准入、使用、退出”机制。对违规使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综合运用租金上调、门禁管控、信用约束、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切实履行对入住职工的管理责任,并督促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确保公租房合规使用。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失信行为标准的,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总体上来说,保障房已经建设的不少了,但是,如果不把出口堵住,该多少都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政府开始在出口采取措施,实行有效的退出机制,这确实是一个有效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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