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查、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5月17日前完成上述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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