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符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由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至2013年间
,被告人符某通过被告人符某勇、陈某闻、陈某宝、陈某盈、符某斐等人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期间,符某纠集符某勇、陈某闻等人在加来市场开设赌场,逐步确立符某在该组织中的组织、领导地位。
2013年8月,
符某指使被告人陈某宏、陈某河等人纠集近百人持械聚集在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并争夺到了该搅拌站供料运输权。
2015年,
符某在临高开设鑫万达纸箱厂,在加来等地设立销售点,通过打砸、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逐步垄断该地区的纸箱销售市场。同时,该组织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该团伙形成以来,在加来、美台地区持枪、钢管、砍刀等凶器,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等各类违法犯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