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
在张家港
住有所居是每个人的基本保障
而保障性住房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
基本住房需求
给他们带去了安全感、幸福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2019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本标准自2019年6月1曰起执行
一、住房保障收入控制标准
>>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2466元以下调整到人均月收入2700元以下;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3946元以下调整到人均月收入4300元以下;
>>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家庭年收入135500元以下调整到家庭年收入146600元以下,其中一人户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年收入102600元以下。
二、租金补贴标准
杨舍镇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职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13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6元,其他镇(区)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11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2元;
杨舍镇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11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4元,其他镇(区)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10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1元;
杨舍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9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其他镇(区)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8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三、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单价标准为每平方米6283元。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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