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气温逐渐升高,大家都喜欢穿拖鞋出门,凉快又方便,甚至一些司机也穿着拖鞋驾车“走南闯北”。5月16日,宁夏高速交警七大队查获了一名穿拖鞋开车的司机。
15时许,七大队在同心收费站口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一辆棕色陕V牌照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执勤人员要求其驾驶员打开车门进一步检查时,打开车门后驾驶员脚上的一双白色拖鞋映入执勤人员的眼中。
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十分危险。经执勤人员询问,驾驶员为什么要穿拖鞋开车时。司机表示,最近天气炎热,为了驾车途中凉爽一点,自己便穿上了拖鞋开车,而忽略了安全问题。之后,依据相关规定,执勤人员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穿拖鞋、穿跟高于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穿拖鞋开车,在刹车时太容易打滑,且脚掌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供稿:宁夏高速交警七大队通讯员田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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