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强拆,就是在未经被拆迁人同意而对房屋进行非法强制拆除。要知道强拆并非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上进行强制拆除,还有可能在正在谈判中,或者以其他协议为幌子,再或者对房屋进行断水断电等等行为,所以对于强拆的“前奏”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今天律问问给大家整理了拆迁中最常见的拆迁预告,接下来一起跟随律问问来看一看吧!
一、断水断电,暴力威胁式
既然敢对您采取断水断电,那接下来就可能拆您的房子,这是在强拆中是最为多见的预兆之一。这代表着拆迁方不想再与您进行过多交涉,通过采取不合理的强拆手段闹得您鸡犬不宁。此时若您在不签字,拆迁方很可能说不定哪天就强拆了。
二、“杀鸡儆猴”式强拆
对于拆迁方来说,最直接的强拆预兆是拆迁方往往不屑于与您再有过多的交涉,直接拿别家下手,等到别家都拆完了,自然而然会轮到您家。对于这种求助,我们往往会建议被拆迁者与拆迁方最后谈一次,摸清拆迁方的底线。倘若还是未谈拢,在强拆过程要进行拍照摄像,从强拆之日起就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所以对于这种嚣张的拆迁方,作为被拆迁一方的我们千万不能着急,一定要看准时机,若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用法律来武装自己。
三、借《临时过渡安置协议》式强拆
还有一种强拆,就是拆迁方闭口不谈最终补偿,只是让拆迁户签订《临时过渡安置协议》,该协议约定,让拆迁户门先搬出去住,然后每月会有租房补贴。而且声称补偿标准还未定,日后待标准出来了再签最终协议。
在律问问律师看来,这个补偿协议很明显为缓兵之计,目的是让拆迁户搬走,然后随之拆您的房。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显然这里的过渡安置协议与先补后搬的原则是相违背的。所以,这样的临时协议,不能签!
四、频繁谈判式强拆
拆迁人为了让拆迁户尽快签字不惜想尽办法多次与您谈判。起初还会好言相劝早签字,早选房,选好房。对于一些拆迁户,听到这也就心动签字了。几次下来,若您还是没有签字,拆迁方会换种谈判策略:再不签字,小心不拆你的房,一分钱你也得不到!频繁谈判之后,很多拆迁方便丧失了耐心,走上了强拆的道路。
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您的房屋在征地红线范围内,那么拆迁方是不能随便就决定不拆您的房的。其次,之所以频繁交涉,大多是拆迁进度所迫,因而我们要抓住谈判的机会提高补偿,而不是白白浪费时间。
五、文件通牒式强拆
强拆之前往往会收到一系列文件,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土地会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对于这两份中的其中一份文件,千万不要拒收,也不要丢弃。这是拆迁方下达的最后通牒,从文件收到之日起,就已经开始计算维权时效了,如果您还是按兵不动,那么在6个月后拆迁方将会进行合法的强拆。那个时候再想找律师提高补偿,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以上就是给大家总结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强拆方式,其实强拆预兆并不止本文中的这五种。因拆迁程序多而复杂,手续也较为复杂。对于这种情形,作为被拆迁一方的我们要多了解拆迁知识,及时发觉强拆的前兆。在存有疑问时,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寻求帮助,以防止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