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小区高空抛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女婴的监护人,将高空抛苹果的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
事件回顾
2018年3月9日, 一小区内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当天姥姥带着3个月大的孙女凡凡在小区内散步,凡凡趴着姥姥肩上睡着了,没想到楼上掉下了一个咬了后的苹果,砸中她的头部。 之后她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创伤性休克…”。
“做梦也没想到,一颗苹果毁掉了我才3个月大的外孙女。”凡凡的姥姥董女士在接受当地电视媒体采访时说道。根据凡凡的父亲余先生提供的一段出事后等待救护车时的视频来看,当时孩子的头部右侧鼓起很大的肿块,而凡凡已经没有任何反应。
警方锁定嫌疑人,抛物者系未成年女孩
事发后,东莞公安塘厦分局已组成专案组,经调取事发前后小区内监控视频,排查涉事楼坠物一侧所有住户情况,提取了伤人苹果上的指纹等十多项信息,与住户生物样本进行对比,并核查住户当日活动信息等,最终确定肇事者为家住该栋某单元的一名11岁女童陈某,事发时其独自在家。
据新京报报道,扔苹果女孩家住在24楼,她的父亲称,事发后,他们并不是不敢承认,是因为女儿一直没有说出实情。物业进行登记、派出所提取DNA时,他都问过女儿,“但她毕竟才11岁,没敢承认。”DAN检验结果出来后,派出所及家长和女儿慢慢沟通后,她才说出来。
余先生表示,“锁定了嫌疑人后,也还了小区其他业主一个清白,发生在我女儿身上的不幸遭遇,也是给所有人再一次敲响警钟:不能高空抛物。”
凡凡父母(原告)说,女儿经法医鉴定,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事发后,其女儿先后7次住院治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其女儿伤残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扣去已支付的75000元后,还需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449568.29元。
物业考虑加强防护措施,律师:监护人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当难以确定责任人时,可能的责任人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成为补偿者。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黎表示,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抛物者若是未成年人,则其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故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发的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小区物业将进一步加强杜绝高空抛物的宣传,并考虑采取一系列预防抛空抛物的防护措施。
女婴的不幸遭遇曾被广泛报道,引起人们对高空坠物的关注,然而,同类事件一直都有发生。
相关案例
1、重庆:“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 22户邻居仍未交齐赔款
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报道,郝跃在2000年5月11日凌晨,在家门口的重庆学田湾正街被高处落下的烟灰缸砸成重伤,被业内视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直到现在,成为被告的22户邻居,仍旧没有交齐赔偿款。
2、芜湖:1块红砖引发命案 96户业主被告上法庭
红星新闻曾报道,2016年10月4日,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死了卜英贵,也“砸乱”了芜湖市伊顿公馆小区业主们的生活。由于扔红砖的人一直没有找到,卜英贵一家将伊顿公馆28栋楼一单元1楼以上的96户176名业主,以及小区物业、开发商全部告上法庭。2017年12月29日,该案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其中81户133名被告,按户各付给原告补偿款4395.92元,小区物业赔偿152601.48元,共计508671元。其中15户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不承担责任。
高空掷物造成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是大家都公认的不文明现象之一,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有数据显示: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抛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抛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造成行人的致命伤害。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一颗鸡蛋都可能成为致命杀手。当达到一定的高度,即便很轻的物体,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下面这个提醒,认真看!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这次案例中,一个苹果从24楼扔下,害苦了两个家庭。
那么小的婴儿要遭受如此厄运!
希望女婴能够快快好起来!
也请住小区的各位相互提醒,
一定不要往楼下扔东西,
同时最好装上防护网!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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