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媛媛 通讯员 蒋嬿钦)浙江是我国海洋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沿海地区海洋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为使社会公众了解浙江海洋灾害现状,5月1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
《公报》显示,2018年,浙江各类海洋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9亿元,死亡(含失踪)31人。与近10年(2008年~2018年)平均状况相比,2018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高于平均值。
据悉,浙江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赤潮为主。2018年,浙江海域共发生风暴潮灾害5次,均为台风风暴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1亿元,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97%。2018年,受风暴潮灾害影响最严重的是温州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为4.08亿元,占全省总直接经济损失的71.57%。
海浪灾害方面,2018年,浙江共出现有效波高4.0米(含)以上的灾害性海浪天数为62天,引发事故7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0.17亿元,死亡(含失踪)31人。
赤潮灾害方面,2018年,浙江海域共发现赤潮18次,累计面积1069.05平方公里,其中宁波海域发生赤潮次数最多且累计面积最大,分别为7次和502.05 平方公里。全年共发现有毒、有害赤潮6次,累计面积179.70平方公里,其中宁波海域发现次数最多且累计面积最大,为3次和84.70平方公里。此外,有8次赤潮影响宁波北仑、舟山嵊泗、台州椒江、温州苍南与平阳等地的海水养殖区、滨海浴场、海洋保护区等敏感海域。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浙江已印发《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浙江要完成484处海洋灾害隐患核查与整治,在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5个沿海市划定风暴潮重点防御区,同时还将建成10个县级海洋灾害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和50个基层海洋综合减灾社区,全面提升沿海综合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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