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法院又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竟深夜闯入邻居闺房欲行不轨
近日,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未遂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被告人获刑1年零3个月,那么这究竟是怎样一起案件?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家住广西防城港东兴市的受害人何女士,却在2018年11月18日凌晨4点遭遇了惊魂一幕,东兴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
,何女士泪流满面,称自己险些被邻居蒋某给强奸了,民警迅速到蒋某的住处,将其控制,可是蒋某满身酒气,一再否认自己对何女士性侵,原来蒋某因为长期和妻子分居,性生活得不到满足,于是趁着酒醉,想要对住在隔壁的何女士动手,当晚他趁着夜色,从自家租房阳台爬到何女士家的阳台,随后蹑手蹑脚地进入房间,脱何女士的衣服,企图性侵,何女士被惊醒后,
大喊大叫,蒋某采花未遂,仓皇而逃
,2019年初,蒋某因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中止判定),故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站在被告席上的蒋某后悔不已,表示将认真接受,愿意改造,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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