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2号以来,宝应集中开展交通陋习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今天(5月14号)上午,交警大队联合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城区不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依法强制拖移。
近年来,由于宝应部分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相对较少,导致电瓶车、自行车等乱停乱放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有效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从去年开始,宝应县在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都设置了非机动车停车位,对部分区域的车位还安装停车桩,基本可满足电动车停放需求。
在本次交通陋习整治行动中,交警和城管部门对占道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主进行劝导和宣传,要求规范停放于非机动车停车位上,对未及时规范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移处理。对于首次违章停车的予以警告,不处罚。之后再违章停车,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安宜北路、安宜东路等电动车违停专项整治现场,市民表示,通过整治,现在街面上宽敞了不少,城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有了很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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