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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涉恶团伙称霸一方,侵占林业资源、强揽工程,牟取非法利益,搅得上梅乡茶景村、里江村、岭山村一带一片乌烟瘴气。南平武夷山市检察院专案组风雨兼程、披星戴月,最终让15名涉案人受到法律严惩。。
@宣判现场
5月13日,由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伍某甲、伍某乙等15人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非法收购滥伐林木一案在武夷山市法院宣判。
该案作为2018年福建省森林公安分局督办案件,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首起涉生态领域农村恶势力团伙案件,也是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生态领域农村恶势力团伙案件。
案 情 回 顾
被告人伍某甲为了长期在武夷山市上梅乡茶景村、里江村、岭山村一带侵占林业资源、包揽工程,牟取非法利益,于2003年至2018年间,纠集被告人伍某乙、周某、江某甲、江某乙、彭某、曹某、游某、吴某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该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殴打他人、串通投标、非法运输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故意毁坏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73立方米,盗伐山场阔叶树折立木蓄积量117立方米,滥伐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541立方米,强迫交易金额达204万元。
@案发山场
该案在全省破坏林木案中较有代表性,案发地地处森林覆盖率较高的自然环境区,林木破坏面积大,团伙化特征明显,盗伐手段呈现出机械化、现代化和智能化特点,危害性极大。伍某甲等人在违法组织人员实施盗挖大树的行为过程中,专门雇佣挖掘机、爪机、厢式大货车等在林间修路、吊装、运输树木,对周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4名专案组成员,强化办案力量
本案自公安机关立案后,武夷山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指派具有办理涉黑恶案件经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游建辉副检察长任组长,专案组其他3名成员中既有多年办理涉生态案件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也有办理过重大刑事案件的公诉人。多样化、专业化人员的配备,使专案组面对本案复杂的案情、疑难的罪名、繁多的证据时,能够做到条理清晰、思绪清楚。同时,南平市院及武夷山院领导时刻关注案情进展,对各阶段突显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指导。
50余条建议,引导侦查取证
@深入一线,查看现场
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多次前往武夷山市上梅乡茶景村案发现场,深入一线,并与公安机关专案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取证情况,专案组先后提出了50余条建议,有效引导了侦查工作,为完善涉恶团伙犯罪的证据链起到了关键作用。专案组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导向,坚持以庭审的证据标准,要求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对其中有争议、有疑问的犯罪事实,进一步明确了取证要点。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庭审阶段,侦诉双方从“大控方”格局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侦查监督,严格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同时,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专案组严守法律底线,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严格把关,这些事实均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的司法原则。
300多页审查报告,1万余字起诉书,记录办案点滴
@专案组成员诉前整理清点案卷
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成员全面审查了全部65卷的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全部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其供述及辩解,并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办案组成员连续加班2个星期,全力攻坚,对案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说理,审查认定了14起犯罪事实,形成了长达300多页20万字的审查报告,1万余字的起诉书。为消除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认识分歧,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成员先后9次召开会商会议,就案件各方面进行沟通,针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难点、焦点、重点问题进行预测预判,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针对每名被告人罗列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充分交换意见。
@召开庭前会议
与此同时,办案组成员与侦查人员形成“点对点”精准沟通模式,对于具体案件由相关办案人员直接进行联系,提高沟通效率。对于“两高”“两部”和省三家有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规范性文件的理解适用问题,积极向上级院进行了请示,并与公安、法院达成了共识,有效形成了打击合力。
一槌定音 主犯一审获刑20年
4月8、9日,由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伍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武夷山市法院开庭审理,15名被告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等7个罪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20多名证人的证言,60余份关键书证及其他证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在辩论环节,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逐一进行强有力地反驳,获得了观摩人员的一致好评。
经法院审理查明: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伍某华等9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判处伍某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50000元,其他8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恶势力团伙外被告人伍某春、胡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本案的查处,从根源上扫除了称霸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还农村一片净土,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结合武夷山市重拳打击“毁林种茶”专项整治行动,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官以“零容忍”的办案态度,加大打击力度,准确定罪指控,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取得明显成效。
素材供稿 | 生态科
文案编辑 | 王庆平
审 核 | 沈玉娟
来源:武夷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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