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在珥季路电动车市场看到,有不少商户都在售卖超标电动车,有的商铺把超标车落户后当“二手新车”卖,有的商户把超标电动车当电动摩托车卖。
珥季路电动车市场
超标车仍在销售 商户换着“花样”卖
在珥季路电动车市场附近,记者看到有一家主营售卖欧派电动车的商铺,里面有10多辆未落户的超标电动车。
店主在每辆车上贴上了“非卖品”的字样,但这些车绝对不是用来展示或者装点店面的,老板说只要出了钱,它就不是非卖品。
【调查拍摄】
店主:
“付钱就不是非卖品,不付钱就是非卖品。”
“落不了户你推来还我,卖你5000还你2万。能落户的,落成摩托车牌照,没有落不了的。”
老板说,他有办法将这种超标电动车落户成电动摩托车,只要有摩托车驾驶证就可以骑了。但明明是电动车,为什么可以落户成电动摩托车呢?老板是这样回答的。
记者对话店主:
“怎么看着跟原来的电动车一样?”
“4月15号是电动车,4月15号以后就是电摩托。”
“还有这种说法吗?”
据了解,在国家还没有出台明确规定前,超标电动车就是超标电动车,不可能是电动摩托车,在4月15号以后是绝对禁止售卖的。
而在另外一家店铺,记者看到所售卖的超标电动车品牌有四五个,但这些超标电动车都是落了户的,老板说,他售卖的是二手新车。
记者对话店主:
“你上了牌的啊?”
“新车,没用过,落户的时候都是推着去的。”
“价格比原来还贵?”
“贵了一点,最后几辆车了,卖完就没有了。”
店主说,这些超标电动车落户时用的身份证,都是公司员工或者亲戚朋友的,当时就签订过协议,车辆所有权并非身份证所有人。现在卖车时,与购买者也还要签订一份协议,并且还会把之前签订的协议一并给购买者,这也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对话店主:
“落户的人都是我们公司内部的,又不是去外面找来的,卖的时候把协议签订好证明这车是你的了,大家手印按好,盖上公司的章,你怕什么?原车主是谁,现在卖给了谁,你不用担心。 ”
签订免责协议也好,办理电动摩托车落户也好,商家这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说法,是否真能站得住脚?买了这样的超标电动车,真的能毫无风险的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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