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农民进城买房安家定居的情况不断增多,农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另选宅基地建设新宅也不断增多,造成农村大量“空心房”“空心村”问题的出现,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建设规划、人居环境改善的一大障碍。
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不畅通,由于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只要房屋不倒塌,便可以长期占有宅基地,哪怕是“一户多宅”;宅基地的转让交易机制也不够合理,让一些想到农村投资宅基地和闲置房的人望而却步。
对此,国家提出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政策,具体说,就是落实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的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的财产权,适度放活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
与“三权分置”政策相呼应,国家又出台了鼓励外部资本投资农村宅基地和闲置房等相配配套政策,就当前来讲,农村宅基地交易、转让将进一步放活,转让和交易将呈现出以下3个特点,值得大家期待。
(1)宅基地交易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不再限于本村集体。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宅基地的转让只能限定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是我们的一个固有观念,但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持续推进,宅基地的使用权交易流转将不再限定于本村之内,外来人员也可以对农村宅基地和房产的使用权进行交易。
(2)宅基地交易将会更有保障,办证将成为可能。以前,外人到农村投资宅基地和房产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签订的协议也往往得不到法律认可,但受“三权分置”政策的带动,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宅基地交易的保障模式,比如有些地方为外来人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和房产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些地方创造了由律师、交易公证中心和交易双方签字的“三书模式”,农村宅基地和房产交易更有保障。
(3)宅基地交易将会得到更多鼓励,下乡投资将成为一种热潮。在“三权分置”政策的激励下,已经有资金进入到农村投资宅基地和闲置房,有些大的公司企业转让农村宅基地和闲置房,进行统一装修、统一管理经营,取得了很不错的成效,农民群众也受益很大,随着政策的推进,下一步投资农村宅基地和房产将会成为一种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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