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随意丢弃带来很大影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除了社会宣传教育,还得有法可依。5月8日,南宁市司法局今就《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草案拟对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立法,并从源头减量等方面倡导减少垃圾投放。
分类城市生活垃圾拟分成4类条例草案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四类。南宁市党校副校长黄东耿认为,对垃圾的4个分类中,如果具体列举得一些会更方便市民理解,比如有害垃圾包括电池、医疗针具、消毒工具,易腐垃圾其实就是餐厨垃圾等。还有的专家表示,虽然现在垃圾分类工作在逐步推进,但很多小区、单位和大街上只设置了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并没有细分成4类,所以即便分开投放,部分垃圾还是会混在一起。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星认为,目前草案中的4个垃圾分类设定是否合理,建议再研究,也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如上海将生活垃圾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垃圾分类做得较早的台湾地区,将生活垃圾分普通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表述容易让人一头雾水,分不清包括哪些垃圾。”南宁市政府法律顾问侯康顺提出,建议生活垃圾的识别分类更简洁、直观一些,让老百姓一看就知道什么垃圾该归到哪一类。投放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条例草案对各类生活垃圾的投放程序、投放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了推动公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保障高效地分类投放,条例草案还设立了管理责任人制度。
南宁市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生活小区为例,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就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由小区物业来指导、督促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如果居民乱丢,物业有责任把这些垃圾集中到一个地方,交由收运公司处理,否则物业公将会被处罚。该负责人介绍,对废弃床垫、沙发、马桶、冰箱彩电等体积超过1个立方米的大件垃圾,要求小区里要设立大件垃圾的集中暂存点,不能随处乱丢,再由环卫部门拉到处置终端进行拆分。目前,南宁市有资质的大件垃圾回收企业主要面向公共机构开展服务,下一步将通过商务部门来引导,把大件垃圾回收范围扩大到居民区。法律责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罚200元条例草案就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行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不按时收集生活垃圾的行为;生活垃圾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操作规程的行为;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义务的行为等,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设置了相关行政处罚条款。其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有专家提出,目前,广州、上海等地对拒不改正的个人,除给予处罚还有进一步的措施,例如,上海对此种行为采取了失信惩戒措施。治本从源头给垃圾减量对现有生活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仅能解决眼前“垃圾围城”困境,无法彻底解决生活垃圾问题,治标不治本。为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量,解决城市垃圾问题,条例草案提出从源头进行垃圾减量。
草案明确了各部门要根据自己职责,制定减少生活垃圾的具体措施,如避免过度包装,实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等。提出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垃圾产出的良好风气。有专家提出,目前对垃圾减量的规定,都是鼓励倡导性的规定,法律约束力不太强。也有专家建议,对学校、机关等有食堂的单位,应该要求配备餐厨垃圾处理一体设备,就近把大量餐厨垃圾解决,从源头减量。还有专家提出,经过多年试点,目前南宁居民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较高,但真正做到正确分类的却不多,主要还是分类意识不强、没有养成分类的习惯,是否可以从经济学角度去鼓励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比如采用补贴、免费提供等方式,鼓励居民在家使用垃圾分类设备。此外还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如在上海,居民每天如果能将家里的干湿垃圾分类,就能获得相应积分,利用积分可以兑换酱油、洗衣液、洗发水、肥皂等生活用品。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一)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二)易腐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有易腐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在易腐垃圾中不得混入木竹、塑料等不易于腐烂的物品,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投放;(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有害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四)其他垃圾投放至有其他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五)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存放点,或者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不得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郭燕群编辑丨陈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