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每天和都市人一起相伴的都是各种交通工具,时间长了,多多少少总会碰到一两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原因万万千千,但是大体上一般都是双方各自都有疏忽。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是很重要的事情。人都有自我免责思想,发生事故后,大多数人在第一瞬间都会觉得自己责任更小一些,是因为对方错误才最终引发的事故。
对于轻微的事故,比如碰到反光镜之类的,可能双方也不会太过争执。大家互相哈哈一笑,各自负责自己的损伤就过去了。但对于有些事故,往往双方都各自争论不休,直到交警到来才会最终认可责任的判定。来看一下以下这个事故,这个事故其实发生的有些不应该,事故双方其实只要一个应对正确就可以避免。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带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需要左拐。在它开到一半的时候,对向车道开出来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不断的按着喇叭,鸣笛示意小轿车赶快让开。但是小轿车并没有让道,还是继续保持缓慢的前行。嘭,摩托车重重的撞上了这辆小轿车的侧边,不过幸好摩托车主并无大碍。
面对交警,女司机让交警查看了她的行车记录仪。她觉得,她是正常绿灯行驶,而且早就已经过了路口。当轿车都快到对向车道的时候,摩托车才刚出停止线。此外摩托车的车速有点快,路口没有减速,而她开的非常的慢。所以她觉得是摩托车撞上了她,在这次事故里应该是摩托车主负主要责任。
当查看行车记录仪后,显然摩托车主和交警则有不同的看法:“当时两边都是绿灯,小轿车是绿灯放行,摩托车也同样是绿灯放行。而摩托车是属于主干道直线行驶,而小轿车是转弯。交规里面有很重要的一条,转弯让直行,小轿车应该在通过时观察和避让直行车辆。因此小轿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女司机听完解释非常受伤,开再慢都是错。
对此事,网友也没有统一意见。
根据女司机提供的视角来看,这个摩托车的确存在速度略快和应对不合理的责任。这场事故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时这个路口车流量并不算大。摩托车司机其实只要稍微往旁边避让一下又或者踩住刹车互相礼让一下,就可以完全避免。但是世界没有如果,摩托车司机是故意也罢,是新手也罢,注意力不集中也罢,事故就这样发生了。很多网友也觉得摩托车虽然在责任上处于免责,但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超脱,他们认为摩托车在这个事故里道义上应该负主责。
有些网友非常赞同交警的判断,虽然女司机开的车很慢,但是她同样有观察路口的义务。而且她拐弯并没有超过中心线,是沿着人行横道拐的一个小弯。网友们觉得,当女司机发现右侧有摩托车直行过来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其实这条路的路权已经不属于她了。
这辆摩托车一看就是价格不菲,而且摩托车没有保护风险比坐车内大很多,所以不存在摩托车故意去撞她。有了解摩托车的网友说,这个速度并不算快,摩托车不能轻易突然变向,否则等待摩托车司机的估计要滑倒。这样的撞击力度已经是摩托车司机极力踩刹车的结果了,否则估计整个人都要飞出去。
什么是路权呢?也许单从这个事故没有太大的说服力,我们可以用一个平常都经常有见过的案例来说明。
汽车停在一条没有划线的非机动车道上,处于完全静止状态。突然一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碰到了车辆,摔倒了。这个时候汽车一动不动似乎没责任,但实际情况是,这条非机动车道的路权是属于非机动车道人所有。车辆违停了,所以汽车得负责,而至于具体负责比例则得参考并还原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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