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交警查处两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5月8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查处两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男,稷山县蔡村乡人),存在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该车悬挂晋M6***9车牌原车型系一辆红色东风大货车,而该车是一辆陕汽奥龙大货车,存在明显差异,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其后,民警在富强街开展交通安全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晋M5***H号小型轿车在驶近交警检查点前50米处突然停车欲掉头,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当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精神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始终提供不出有效驾驶证,经查询,发现驾驶人马某萍(女,稷山县稷峰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曹某明、马某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曹某明套牌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7000元的处罚。对马某萍无证驾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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