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道敏 张燃明 余骊)5月10日, 洪湖警方通报:5月6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醉酒驾车肇事人段某为了逃避打击, 采用瞒天过海之计, “移花接木”找人顶包。民警明察秋毫,识破段某奸计,破莸了一起醉酒驾车交通肇事顶包案, 将段某当场抓获。
5月6日2时20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值班室接改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洪湖市峰口镇直埠街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无人受伤。接警后,该队值班民警雷英带领辅警袁作劲、程锦迅速赶往肇事地点。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是一辆货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但两车均受损。当民警们对肇事双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发现小型普通客车上的驾驶员不能准确表述事故发生时的情形, 答非所问, 支支吾吾,神情异样。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段某(男,36岁,持C1驾驶证,黄冈市英山县人)却不停地抢着回答民警的提问,对现场情况说得一清二楚。民警敏锐感知,察觉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怀疑其有顶包行为,于是将普通小型客车上的两名乘客分开进行询问, 证实了民警的怀疑是正确的。为了进一步获取证据, 民警们又调取事故现场监控, 仔细进行勘查, 在铁的证据面前, 交通肇事人段某和顶包人如实供述了事故真相:发生交通事故时,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是段某,段某因为酒后开车酿成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 段某明知酒后驾车肇事会受到重处,为了逃避惩罚,便用电话请来居住在附近的朋友为自己顶包。民警当场将段某控制,经用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对其抽取血液送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属实。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以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其刑拘。5月9日,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负责人来到交警二中队,送上一面印有“警保联动显神威,秉公执法捍公正”的锦旗,感谢该队办案民警秉公执法、依法办案,不仅没让犯罪嫌疑人移花接木得逞,还为保险公司挽回了5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段某已被依法刑拘, 此案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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