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2019-2020年度省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企业选定、维修保养、验收确认、费用结算、信息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定点维修程序作出了规定。
通知要求,工时单价不得高于中标时的价格,加价率不得高于中标时的加价率。对各部门(单位)在定点维修时,存在对车辆进行豪华装修、吃拿卡要、虚开发票、虚假修车、虚报维修项目、附加其他费用或向定点维修企业提出超出其服务承诺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财经纪律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对企业存在虚开发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一旦发现,经核查属实,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
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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