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创业过程中都会涉及到投资入股、股权分配以及股东分红等问题,这些都免不了涉及到税务问题。
就股东分红而言,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对于每个股东来说都是一笔大支出。
举例某贸易公司今年利润一千万元,那么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剩下的1000-250=750万元要分到股东手上还要再缴纳750*20%=150万元的税。
今年各地税务都在加大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务清查,对于一切偷税的违规行为,严查严打!
那么能通过什么方式去合法合理的进行股东分红方面的税务筹划?
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筹划。首先该公司可以先成立一家代采购服务的个独公司,该企业当年收入不进行直接分红,拿出合理利润作为支出,假设支出为800万元,委托新成立的个独公司进行采购。
那么这800万元就变成了原公司的支出而非利润,免交股东所得税同时还能少交企业所得税,而收入800万元的个独公司只需缴纳增值税以及经营所得税后就可以自行支配剩下的钱。其中新公司的增值税还能开成发票抵扣原公司的增值税。
原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800)*25%=50万元
新公司缴纳经营所得税800*35%-6.55=273.45万元
但是到这里企业总共也才少了400-(50+273.5)=76.5万元。专业的团队还会再加上一个步骤,让新个独公司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税。
新公司核定征收税额800*10%*35%-6.55=21.45万元,关键的一个征收方式变动,两者相差273.45-21.45=252万元!
学会合理转变商业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但企业如果筹划不当,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需要依靠专业团队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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