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曾兰通讯员王建军 李志鸿)出于好奇,常德一村民在自家菜园非法种植了上百颗罂粟。5月6日,常德鼎城区公安局周家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现场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148株。
据了解,5月6日上午,周家店镇联村干部在该镇武岗寨村开展扫黑除恶走访宣传时,发现村民杨某香(女,46岁)家的菜园里长有疑似罂粟的植物。联村干部随即联系了周家店派出所。经民警现场确认,杨某香菜园中所种植物正是罂粟,其果实已近成熟。民警立即将菜园里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干净,经现场清点,共有罂粟植株148株。
村民杨某香家的菜园里长有疑似罂粟的植物。通讯员 王建军摄
民警将菜园里种植的148株罂粟全部铲除干净。通讯员 王建军摄
民警依法对杨某香进行了传唤和询问,据其供述,今年2月,杨某香因出于好奇,认为罂粟花朵艳丽,罂粟叶和果实还可用于调味,便从其妹妹杨某梅(女,43岁,津市市人)处拿来罂粟种子撒播在自家菜园里。
目前,杨某香已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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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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