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孔雀舞,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对,杨丽萍,不得不承认杨丽萍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孔雀舞事业,孔雀舞也因为杨丽萍的出色演绎被大家念念不忘,所以在很多人的心里,杨丽萍和孔雀舞已经是一种捆绑关系,彼此依赖,却又成就了彼此
那提到诉讼、尤其是明星们的诉讼,大家第一个印象是什么?估计大多数都是所谓的“侵犯肖像权”、“散播负面新闻”等,杨丽萍也不例外
近日,杨丽萍将一家餐厅推到了被告席,指责其店内的装饰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了杨丽萍《月光》的剪影图,构成侵权,要求其赔偿100万,按照杨丽萍方面的说法,杨丽萍作为《月光》的表演者理应享有该作品、乃至剪影作品的著作权;而且这家餐厅将《月光》的剪影图制成装饰放在店内,会让人误认为杨丽萍与这家餐厅有关联,有借杨丽萍名气炒作的嫌疑,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被告方律师则声称:作为一家云南餐厅,店内布置要符合地方特色,店内的装饰图只是把云南傣族民族舞的一些剪影给展示出来,并没有出现和杨丽萍又任何一丝相关的信息,不存在误导,不存在炒作,更不存在侵权;店内悬挂的剪影图确实是孔雀舞的一个经典动作“三道弯”,这个动作由来已久,并非杨丽萍独创,而是公有领域的一个动作,因此根本不存在侵权一说
事发之后在网络引起不小的热议,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的人认为是杨丽萍把孔雀舞给跳火了,所以,她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
但是反对的声音好像更高,有网友表示“孔雀舞是一种早已存在的舞蹈,不能因为后来某人把它演绎精彩了就变成了这个人的舞蹈”,还有网友指出“孔雀舞是舞蹈家刀美兰最早呈现给大家的”
我们不是专业律师,无法从专业角度用专业术语进行阐释,但是仔细查阅了一下,刀美兰老师还确实是孔雀舞领域的先驱:
刀美兰,1944年出生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街,自幼就对舞蹈有着浓厚的兴趣,小时候跟随奶奶去寺庙,就常常被佛寺里丰富多彩的美丽壁画吸引住了,奶奶在虔诚地赕佛,幼小的刀美兰常独自一人呆立在壁画前,一面看,一面想,一面模仿壁画中各种栩栩如生的姿态,一举手、一投足地比划,按照刀美兰老师的说法,很多动作都是从壁画中学来的。
当时刀美兰老师的母亲经常给别人织锦、刺绣来换取一点收入维持家用,而孔雀和大象就是最常用的图案,刀美兰老师的很多动作都是在这些刺绣中获得启发。1957年,刀美兰扮演"孔雀公主",在北京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汇演中一举成名,而这一年她才13岁,之后她多次在国内、乃至国外的重大演出中进行表演,每到一处总能让人叹为观止、赞不绝口,这也为孔雀舞的发展垫下了基础
为什么穿插这么一段,就是想让大家明白,从刀美兰老师一举成名的1957年至今,孔雀舞已经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而云南傣族舞蹈动作的剪影刺绣和剪影图更是历史悠久,可能杨丽萍老师确实将孔雀舞发扬光大了,但是,将舞蹈中的某一个动作视为自己的“著作权”,这有点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街舞、民族舞、机械舞等舞种的重复动作多了去,都宣称自己有“著作权”的话,那法庭不得忙死了
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艺术是无界的”,除了舞者会彼此学习和模仿外,舞蹈中的很多优美动作也都被人拿来做装饰的素材了,这传播的是一种艺术、一种美,也在传播这种舞蹈,有何不可呢?当然,这只是个人的一点不成熟意见,希望不要招骂就好
如果这次杨丽萍老师胜诉,那以后谁要是跳孔雀舞的话,会不会有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呢?毕竟,很多动作已经有了所谓的“著作权”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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