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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75条举措”惠台胞并将深化云台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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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新闻网 记者 张春滨 夏国斌)5月7日下午,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朝德在发布会上介绍,“75条措施”涉及云台交流合作的方方面面,涵盖了云台经贸交流合作、云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台胞在云南就业创业、台胞在云南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内容,有利于台商台企在云南投资兴业,更好地融入云南“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力度之大、交流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在云南对台工作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茜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张朝德介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聚焦中央“31条惠台措施”,结合云南边境线长、口岸多、园区种类丰富等优势,紧扣我省8大重点产业、“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数字经济等发展方向,《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台企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辐射中心等建设的亮点举措。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朝德发布新闻

将通过75条举措主动与台湾同胞分享云南发展机遇,全面深化云台交流合作,扩大云南对外开放,促进云台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75条措施中尤其注重鼓励台商台企参与云南辐射中心和绿色“三张牌”建设,在产业、文化、教育、科技、财税、土地、金融等领域,给予台企与云南企业同等待遇,并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的待遇。

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重大奖补政策鼓励台资入滇力度最大。将鼓励支持台资企业来滇投资绿色食品产业,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湾法人与大陆同胞和大陆法人合资合作,在云南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

并以优惠措施鼓励台资参与“辐射中心”建设,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我省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招投标。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口岸等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以多种形式参与中越、中老、中缅经济合作区建设,并享受边境合作区、跨境合作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边境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云南台资企业还可同等享受重点产业发展、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等方面的用电扶持政策。为了鼓励台资企业落户滇中新区,相应提供税收、投资、用地、厂房、设备、资金、出口、物流、技术、人才等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以可行性措施增进台胞在滇获得感,如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报考有关高校。并鼓励在云南的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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