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日前,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据了解,《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以来,潮州市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列入最低生活保障4万余人,2018年潮州市发放低保金超过1.4亿元,发放特困供养金4200多万元。根据省的要求,潮州市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现在潮州市城镇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月63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均达到全省最低标准。在医疗救助方面,潮州市已全面取消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起付线,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救助比例达100%。2018年全市共有7万余名困难群众受益免费参加城乡医保,全市支出医疗救助金达4700多万元。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做好救助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做到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保障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有效落实;要加快完善救助机制和硬件配套,切实帮助贫困人群解决困难;要重视宣传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加大救助法规政策宣传,同时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实现对社会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