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
2019年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资格申请
将于5月11日截止!
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
抓紧行动起来
千万别错过受理时间!
可是广州市的积分还没有最终核定,现在申请的话市的积分会不会不算?
没有市的积分可以申请办理吗?
相信很多家长还有
各种各样的疑问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补充了几点说明
小伙伴们看仔细咯~
黄埔区积分入学受理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14日,分资格申请(5月11日前)和积分申请(5月14日前)两个阶段,要在这个时间段提出资格申请和积分申请才有效。
在黄埔区积分入学复核(5月27日-5月29日)期间,如果申请人市积分核定完成,也可纳入今年黄埔区积分入学的总分值,黄埔区积分入学系统会在5月29日与市积分制系统对接更新总分值。
没有市积分但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也可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但是总分值会偏低,排名靠后。
如有疑问,可致电积分入学咨询电话:020-82378907。
接下来
小编带大家重新回顾下
黄埔区积分入学
时间安排、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
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
资格申请:4月22日—5月11日
积分申请:4月24日—5月14日
★积分初审:5月15日—5月26日
★积分复核:5月27日—5月29日
★积分复审:5月27日—5月30日
★公示排名:6月1日—6月5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6月10日
★第一次填报志愿:6月15日—6月20日
★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6月25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6月29日—6月30日
★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7月5日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在积分复核期间,如果市积分核定完成的,也可以纳入总积分)。
申请对象
★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 6 周岁(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排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按月数计算,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学资格。
积分制入学流程
申请流程
1
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2
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重新修改和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如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申请人需上传计划生育证明和本区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3
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4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上传原件)
★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随迁子女出生证;
(4)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
★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1)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在本区购房并居住的,提供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2)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黄埔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适用来穗务工人员)》;
(3)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本区出租屋的,提供有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备案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通过时间开始计算,以“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查询为准)、出租屋税费完税证明;
(4)本区单位宿舍需提供单位房产证或有效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备案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通过时间开始计算,以“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查询为准)、单位宿舍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居住在本区宅基地需提供村(居)委集体或宅基地物业证明、村(居)委会加盖公章的居住时长证明。
第(3)(4)(5)项属于违法建设或拆迁公告范围内房屋不予加分。
★企业加分材料
(1)本区纳税前200名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任用聘书)。
(2)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提供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或到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仅限本区小学或幼儿园)开具就读证明并加盖公章。
★本区稳定就业证明材料(仅限统筹安排学位的申请人提供)
个人就业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明》,自主创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出资人证明。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材料(仅限统筹安排学位的申请人提供)
申请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子女相关信息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到黄埔区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可自行下载)进行计生审核,加盖居委会公章,上传“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Ps
登录网址
“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210.72.5.150/huangpu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遇到技术问题
咨询电话:020-22127396
QQ:2300436135
意见建议收集公共邮箱
hpqjfrxzx@163.com
时间紧张
需要申报的家长要抓紧啦!
素材来源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编辑丨一金
转载请注明丨广州黄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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