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哥来啦》主办: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普法办
承办:武汉广播电视台科技生活频道
情景普法剧《法哥来啦》以来自现实中的真实案例故事,采用演绎情景剧的方式,利用卡通形象“法哥”深入浅出地提出事例中的法律盲点,进而给出清晰的法律解释。
5月7日(周二)晚上八点到八点半,武汉广播电视台科技生活频道《生活全报道》栏目《法哥来啦》专栏将播出“想要欠债不还?就算“唯一住房”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以房抵债”敬请关注!武汉广电网及掌上武汉APP都可以观看直播和回放!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我只有一套住房,这是我的生活必需用房,法院是不可能把我赶到大街上去。因此就长期欠钱不还。甚至还可能出现“住着豪宅,欠着巨款”的不公平现象。难道真的就拿这些人没辙了吗?今天法哥来啦情景剧,就是要给大家带来这样一个案例。
刘超跟张天庆是十几年的好朋友。但现在,他们却变成了相见就分外眼红的“仇人”了呢?这个事情要从一年前,两人的一段对话说起。
“兄弟,最近手上有没有闲钱啊?借点我吧。”
“有是有。不过,你借钱是要干什么啊?”
“做生意啊。我跟你说,我最近看中几个项目,蛮有发展前途。我准备出钱搞个加盟,这不还差点嘛。不过你放心,我肯定多把点利息你。”
“做生意?亲兄弟还要明算账。我丑话说在前面,万一你要亏了。你拿什么还我钱啊?我们这多年的朋友,你家的情况我还不清楚。”
“:这话就不对了。我手上没有现钱是不假,但是我有房子啊。我这房子最起码价值600万,未必还能差了你这几个钱?”
看着张天庆家的房子,刘超在心里打起了算盘:这房子位于三环内,属于市中心,市场价值在600万以上。这属于典型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把钱借给张天庆,应该不会打水漂。所以,刘超一咬牙,一跺脚,就借了80万给张天庆。
而张天庆也非常守规矩,写了一张借条给刘超。上面注明了,一年之后,将80万连本带利都还给刘超。
可人算不如天算,谁想到约定好的还款之日,张天庆却爽约了。(刘超焦急的打电话镜头)刘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张天庆的家里堵到了人。
张天庆说,因为他去年的生意亏的一塌糊涂,血本无归。实在是没有钱还给刘超。张天庆希望刘超能够宽容他一段时间。对此,刘超表示不可能。他认为张天庆虽然没有钱,但还有房子,把房子卖了就可以还钱了。
“让我卖房还钱,这是在做梦!想都不要想!”
对于还钱一事,张天庆的态度很坚决:要钱没有,卖房也不可能。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超只好把张天庆告上了法庭。
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张天庆不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还去劝说刘超。让他最好能撤诉,免得损失更多。张天庆给出的理由是:这个房子是他名下唯一的住房,自己跟父母,小孩都住在里面。就算官司打赢了,法院也不可能强制拍卖这个房子。因为法院总不能让她一家无房可住啊。
最终法院判决,张天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连带偿还刘超借款本金80,000元。判决生效后,刘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张天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他名下的房屋。
律师表示:虽然这个房子是你名下唯一房产。但是这个房子地处市中心、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00万元,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所以,照样会被会被法院强制拍卖还债。
法哥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鸣谢
江岸区普法办提供
配合拍摄
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曾琦
周密 饰 刘超
罗晨 饰 张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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