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品房业主和保障房业主因“隔离”问题时常发生冲突,甚至大打出手。
一边要“划清界限”,一边要“冲破封锁”。原本是一同乔迁新居的邻居,却演化为水火不容的对头。
青岛海尔玫瑰兰庭最近便上演了这样的闹剧。
而业已推行多年的“商品房地块上配建保障房项目”政策,正在遭受残酷的现实冲击。
海尔玫瑰兰庭冲突现场
保障房业主:玫瑰兰庭业主集资建墙,将小区一分为二,为了啥?
同住一小区,相煎何太急?!“富人区”不让“穷人区”居民共享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这样的事情不仅扎眼扎心,而且违章违法!
将商品房和保障房进行强制分隔,从宏观层面说,有悖“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违背“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法律层面说,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城建规划制度和消防安全规定。近年来,由开发商和物业实施的这类做法已经很少见。令人惊讶的是,青岛的一个小区,却发生了商品房业主自建隔离墙的违法事件;令人更为惊讶的是,这堵隔离墙自建起至今已有近一年的时间,安然无恙,傲然矗立。
这个小区,是青岛海尔玫瑰兰庭。
海尔玫瑰兰庭鸟瞰图(图源搜狐焦点)
海尔玫瑰兰庭小区建成于2017年8月,开发商为青岛海尔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据住户反映,2018年6月27日,小区部分商品房业主雇佣了劳务人员,往2号楼前运输砖、沙、水泥等建筑材料,不听物业劝阻,在消防安全通道位置建造隔离设施。
青岛市市北区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于2018年6月28日接到物业公司通报,称有人在玫瑰兰庭小区内2号楼前非法搭建隔离墙。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并制止,执法过程中部分商品房业主情绪激动,群体聚集,阻挠执法。为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执法部门动员商品房业主自行拆除此墙,但商品房业主并未自行拆除,而是在执法人员离开后继续完成了隔离墙施工。
此时公租房业主尚未入住,矛盾尚未激化,城管偏袒商品房业主,未对隔离墙进行强制拆除。2018年底,公租房住户陆续入住后,与商品房业主矛盾逐步激化,公租房住户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拆除隔离墙。
据海伦路街道介绍,为稳妥解决此事,不激化矛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组织协调物业公司、开发商、商品房业户、公租房住户先后多次约谈。执法人员申明:商品房业主集资所建围墙无任何合法规划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应立即自行拆除。但各方坚持自己观点,互不相让。
商品房业主代表辩称,买房时开发商宣传“此处有围墙”,交房后公租房与商品房会隔离为两个区域,然而交房后业主发现并非如此,感觉“受骗”。为了商品房业主的“安全”,500多户商品房业主每户集资200元、共计10余万元建造了隔离墙。商品房业主群体不同意拆墙。
鉴于各方调解无效,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于2019年3月初在小区内每个单元张贴了《关于限期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的公告》,限商品房业主于2019年3月底前自行拆除围墙,但商品房业主并未自行拆除,商品房业主与公租房业主矛盾进一步激化,公租房业主多次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然而时至今日,强拆行动仍未实施,执法部门的回复仍是”避免激化矛盾”“近期择机拆除”,一拖再拖,未给出明确执法行动时间。
公租房住户纷纷表示,有了这堵隔离墙,不仅居住空间受到极大挤压,而且救护车、消防车无法靠近2号楼,安全隐患极大。这样受歧视、隐患大的居住环境,令人寒心、揪心、闹心。
资料图
商品房业主:商品房业主的权利难道就不保护么?
重庆南路128号海尔玫瑰兰庭小区有一栋公租房,小区规划本来有围挡,结果市北区城管居然公然来我小区,未出示正式文件,居然违法拆除!!
一问,商品房的业主的权利难道就不保护么??难道只保护公租房??难道穷就可以无所畏惧么??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价值观!我们想要奋斗的社会氛围,而不是坐吃等死,我们拼死拼活,买套房子容易么??还要给公租房平摊物业费??
二问,城管可以公然违法执法?敢出示正式文件么??谁给你们的权利??
三问,我不理解市北区城管的领导怎么想的,你们是想激化社会矛盾么??公租房如果和商品房一样,我想我也可以找关系买房子,转移资金,去申请一套,请你们不要激化这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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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隔离墙属违法建设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玫瑰兰庭小区隔离墙的问题,我街道已高度重视。近期,因群众举报,海伦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现场调查和查询相关资料后,确认重庆南路128号玫瑰兰庭小区存在的隔离墙没有任何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系商品房业主集资建设。2019年3月,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下达了拆除违建的通告,限期3月16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将依法予以拆除,期间街道与中队多次与商品房业主沟通协调,建议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但迟迟未能拆除。2019年5月6日,海伦路街道联合区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隔离墙进行强制拆除,当天现场聚集100余名业主,情绪激动,并强行干预拆除。因现场聚集群众较多,为防止发生过激行为,确保安全,海伦路街道和相关部门暂停拆除计划。下步,海伦路街道将进一步做好小区居民工作,继续依法进行处置。
延伸阅读:青岛万科紫台小区曾发生类似冲突
万科紫台冲突现场
无独有偶,2017年11月底,青岛市市北区万科紫台小区内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商品房业主和保障房业主因隔离设施产生冲突,冲突导致万科紫台的隔离门被损毁,部分绿植被连根拔起,甚至有业主受伤。
万科紫台冲突现场
保障房业主们提出,万科紫台设立隔离设施,导致保障房业主们无法享受商品房区域配套的游泳池、橡胶跑道和篮球场等设施。而商品房业主们则认为,当初购买商品房时,万科项目曾承诺商品房与保障房实行分区管理,万科在未征求商品房业主的意见前提下,私自将两个区域之间的隔离拆除,违背了购房时对业主们的承诺。
资料图
评论:豪宅“混居”保障房,社群中隐性的“隔离墙”咋破
作为一项拥有良好初衷的公共政策,保障房配建如今遭遇的尴尬,同当初未能充分考量各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低估了内在权责的复杂性不无关系。
而作为社会运行的基础性规则,权责对应原则应当在最具体的细节中予以体现。
这还不只是“谁出的物业费高,谁享受的资源就更多”的问题——政府、开发商、业主、物业等等各方的权利与责任,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边界,各自行为则应当既不缺位、也不越界。
就具体的政策设计而言,简单要求商品房与保障房在“同一小区”内“共在”,是否合理,也需再作思量。现实表明,这种看似简单有效的方式,已经造成巨大的社会成本,其中既有各群体间的矛盾郁积,也包括公众对于政策本身的怀疑。
正视这些问题,方能使日后的政策设计得以优化,而避免“一刀切”的毛病——比如对“融合空间”的理解,就不应只限于一个“小区”、执拗于“同一屋檐下”式的小空间整合,而完全可以延展至一个“社区”或一个“街区”,通过更为灵活的方式来实现大空间内的有机融合。
相应地,各方共享的“公共资源”,也不应执着于一般的小区物业、陷入“你出得少、我出得多”这样的纷争——如果以一个活力社区为目标,政府完全可以并应当调动包括自身在内的各种力量,提供出更丰富的社会公共品。
只要有心,这在今天,并不是一个过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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