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综合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3427件,接待消费者咨询4448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8万元。
“12315”热线接收登记情况
本月登记商品类投诉7093件,主要集中在:手机数码1631件、服装鞋帽及配件1072件、家用电子电器1063件。登记服务类投诉6334件,主要集中在:居民服务1802件、教育培训服务1158件、互联网服务971件。投诉问题主要为:消费合同问题9028件,占投诉总量的67.24%;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2827件,占投诉总量的21.05%;售后服务问题766件,占投诉总量的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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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家装风险
春末夏初正是装修旺季,家装纠纷随之增多。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装修队伍无资质;装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拖延工期等。在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从几个方面来规避家装风险:
一是确认装修主体签订合同。一些装修人员手持某某公司的名片与消费者联系家装事宜,当装修协商谈妥签订合同时,联系人员有时以公司管印章的同事不在或其它原因为由,合同上没有盖公司的印章,而告诉消费者以后补盖。消费者往往忽视了这一细节就同意装修人员开工装修。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消费者在装修前一定要确认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签订合同时加盖公司的印章并确保合同盖章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以免影响日后维权。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签订合同最好使用原北京市工商局推行使用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示范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使用。
二是承诺落在合同上才放心。随着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大部分消费者可以做到家装前签署合同,但忽略对合同内容的了解,出现纠纷才发现合同内容约定不清。所以,消费者要反复斟酌合同内容,除在合同中注明使用材料品牌、材质、规格、价格、交货和交工日期、保修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应注意将经营者所作的一些额外承诺也要载明清楚。
三是仔细选择和查验家装材料。装修合同签订后,家装材料质量是关键。无论是消费者自己购买原材料还是家装公司提供,作为消费者一定不要选择太便宜或无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的三无产品;选好运回家后还要检查验收原材料的品牌型号是否与当初订购的相符,避免安装后发现装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凭消费合同、发票等,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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