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无论什么时候报案,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保险公司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不过从大多数保险案例中分析,大部分延迟报案的人都是故意了一些实情,而故意假装成意外现场来“骗保”。而这一次案例,就是妥妥的延迟报案引发的事故。
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2014年12月,张某在湖州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新买的车购买了强险和商业车险。到了2015年2月19日晚上9点左右,也就是大年初一,张某驾车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的石基,车子前部损坏,不过张某并没有及时报案,而是打电话叫朋友接他回去,到了第二天早上,张某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并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车出了事故,然后张某又向交管部门报案。在交管部门的调查下,认为张某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到达现场之后,通过专家勘察后发现,汽车并不是早上出现的事故,所以保险公司怀疑张某可能存在掉包嫌疑,于是便向当地警方报案。在警方调查的时候,张某也表明了事故是昨天晚上9点钟发生的,不过当年是大年初一,而且时间太晚所以没有及时报案,而之所以和保险公司谎称事故发生时间是7点,是担心保险公司知道实情之后拒赔。
之后张某多次像保险公司理赔,都被保险公司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为理由拒赔。2015年7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4万保险赔付金。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中的第八条和第十条约定,驾驶人在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判断,以及损失程度。
在本案中,张某还故意篡改了案发时间,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第一时间查明现场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在一系列调查审问过后,法院判定,张某在事故发生后11个小时才报案,确实属于故意隐瞒案发时间,而且由此可以看出张某应该知道出事后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而且王某在事故发生之后没有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报案和报警都没有进行,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第一时间查明真相,故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合理,驳回张某诉讼。
个人总结: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能够成功拒赔,说明这一次投保人确实被保险公司抓到了把柄,原本张某可以顺利理赔到,但最后却因自己的大意丧失了这次理赔的机会,所以在此我要强调一点,大家如果有买了保险的,在出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案,千万不要拖,拖得越久对自己就越不利。
不过大家也不要太过担心,毕竟这种拒赔案例很少,不是所有的延迟报案保险公司都拒赔,只不过保险公司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把关会更加严格,所以希望大家要注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