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辽宁建平一男子骑车撞人多次逃跑被众人追回……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101线富山路段在5月3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将一十几岁男孩撞倒在地,头部受伤严重,但是那个骑着摩托车撞人的男子看到自己撞到人之后,不但没有救人还逃跑了。
事故发生之后,现场立即聚拢了很多人,有好心人立即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援,也有好心人上前询问被撞伤男孩家里人的电话,并且和男孩家人取得了联系。这个男孩看样子有十四五岁的样子,是该县富山镇王福店村的,由于伤势较重,自己都站不起来了。男孩的奶奶闻讯赶来后看到孙子满脸是血,竟然连自己的孙子都认不出来了。
令人愤慨的是,骑摩托车男子交通肇事后居然想跑,结果被现场的众多好心人给追了回来,肇事者被追回来之后,居然又多次想跑,激怒了现场所有人,结果又多次被众多好心人给追了回来。
由于受伤男孩头部受伤较重,流了不少血,有好心人给受伤男孩的头部捂上了围巾,等到救护车来到之后,有好心人帮着医护人员把受伤男孩扶到救护车上送往医院救治。肇事者也因交通肇事逃逸涉嫌犯罪被警方控制。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首先就应该报警,并且积极救助伤者,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援伤者,而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却在肇事后企图逃逸,而且是在逃跑被好心人给追回来后,又多次逃跑均被追回。情节极其恶劣,引发众怒。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者属于过失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点赞朝阳建平当地这些见义勇为的好心人,这起交通事故,如果没有众多好心人出手追逃,恐怕骑摩托车男子撞人后早跑了,没有众多好心人的见义勇为,这位被撞的男孩如果没有人救援,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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