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凤凰县,一位50岁的单身男性(龙某)对16岁未成年的花季少女,进行长达24天的绑架、囚禁、蹂躏、性侵……
令人发指的是,这一切背后的行为是早有预谋
长期单身让他养成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导致心理逐渐扭曲、变态,甚至产生囚禁、强奸她人的犯罪冲动。
(图为嫌犯家中随处可见的淫秽光碟)
于是他早早盘算好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伺机寻找年轻漂亮女性作为囚禁目标。
然而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幽暗的地洞里还藏着铁环、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和女性假发……
这一系列作案工具,单拎出来一个就足够让人头皮发麻、毛骨悚然!
更禽兽不如,不可饶恕的是这个渣男,用铁链子缠住女孩的脖子,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折磨了24天。
当女孩被警察救出来的时候,已经完全不成人样了,浑身脏臭、头发蓬乱。
因为被绑太久没力气,如今笔都拿不起来了。
(图中红圈处为地洞口,地洞不足4平方米)
最美好的年纪,却看到了世界上最为龌龊甚至阴森恐怖的画面,让人痛心。
毫无疑问,嫌犯龙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与非法拘禁罪,应当数罪并罚。
那犯罪嫌疑人龙某会不会被判处死刑而枪毙呢?
首先,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龙某将未成年少女囚禁于地洞,期间多次性侵被害人,其行为当属强奸罪规定的情节恶劣。
因此对龙某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龙某非法囚禁被害人达24日,并进行性侵,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从重处罚。
最后,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强奸罪与非法拘禁罪应数罪并罚,从这个角度来看,龙某还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本案是继“洛阳性奴案”与“深圳性奴案”之后又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性奴案,判决应当对社会产生足够的警示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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