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买卖假烟犯法,但是你知道吗?无证买卖真烟也犯法哦!
日前,寿宁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倒卖真烟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六旬老汉范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25日,64岁的老范同往常一样,将从乡镇便利店收购的部分卷烟托运给车牌号为赣C88008的货车车主。本以为这次又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不料,货车在高速路口就被拦截了,顺带还抄了自己的仓库。
原来寿宁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早已知晓老范倒卖香烟的情况,就等着“人赃并获”。
此次“守株待兔”,公安部门共查获老范储存和托运的卷烟366条。经鉴别,均为真品,价值合计人民币98665元。
经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老范从2017年10月开始就擅自从寿宁县部分乡镇便利店收购卷烟进行倒卖,从中赚取差价营利。
被告人范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卷烟回收、销售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专营商品,受国家法律的严格控制,未经许可擅自收购、储存、运输、批发、销售等,即便是真烟也犯法,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