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鹿城区的“基本无违建区”创建进程,严厉打击各类新建违法建设,积极清理存量违法建筑,完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践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领域 “非接触性”执法工作,对鹿城区部分拒不配合、屡拆屡建、强制拆除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的新建违法建设进行严厉打击。
日前,鹿城区已加大对新建违建建设的处置力度,对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启动冻结房产登记抵押手续,直到违建拆除。换言之,存在违建的房屋将无法交易和获得抵押贷款。
此次清除违建的范围为城镇居住区。如果业主或者使用者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镇居住区内,没有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改建、扩建,将会导致原有的合法建筑变为违法建设。
常见的违建行为中,顶层公共避难(消防)空间的违法搭建,天井部位的擅自扩建,退层露台加盖的阳光房、别墅私自加盖扩建等都将被认定为违法建设。
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城管执法部门一旦查实,执法人员将直接通知业主,并要求住户限期予以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将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屋交易审核手续规定的通知》,启动违法建筑查处流程,书面通知不动产服务中心和人民银行,暂停办理其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屋将不能买卖、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贷款。
由于存在违建的房屋将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显示为产权冻结,业主也不可能通过赠与、法院判决等方式完成房屋过户。
房产登记等手续被冻结后,待到违法建设拆除,城管执法部门将书面通知不动产服务中心解除冻结,这栋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目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滨江中队已对辖区鸿旭家园、银都花苑等20余处住宅进行产权冻结。
来源:明达说事、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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