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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为官不为民 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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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大庆百湖艺术群落众多业主受欺诈,七百多天的暗无天日的生活。广大网友纷纷为此明不平。有网友问:那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法院在做什么呢?

为此,事主给出了如下回答(以下为大庆百湖艺术群落委员会主任王永峰亲笔所拟)

为官不为民做事!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本人王永峰系大庆新百湖艺术群落业主委员会主任,现实名举报大庆市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破坏我省营商环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上着重强调“坚决重塑投资营商环境”,从企业和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但是,就在我省扫黑除恶行动重拳出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频频出台的关键时刻。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仍然“顶风而上”、“知法犯法”、“助纣为虐”,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人民财产利益、生命安全。多次充当以丁超、范力为首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早黑恶势力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无动于衷、不作为、不进行强制执行,使大庆新百湖艺术群落业主继续生活在黑恶势力的恐吓和威胁下。

具体情况如下:

黑龙江奋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丁超、范力为首的黑恶势力自2017年,采取软暴力与硬暴力形结合的手段,对业主进行了一系列非法行径:强行征收尾款,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切断管线、停用、拆毁电梯,破坏公共区域占为己有,擅自出租业主房屋,几十万房款收入囊中,利用套路贷牟取暴利、撕毁宣传部下达的公告,无视法律。甚至为业主进行人身威胁、攻击。大庆百湖艺术群落所有业主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面对上述黑恶势力的恶劣行径,我们新百湖艺术群落业主委员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地痞流氓、无赖还击!两级法院,我们都取得了胜利,但案子到了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后,他们不把广大业主的民生放在心上,我们越是着急,他越是拖……。甚至对我说:“这的水很深,不好办”还说就是院长来了,也整不明白!

整个过程明目张胆、处处维护黑龙江奋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不法利益。

2018年我起诉奋钧物业,同年5月大庆高新区法院判我胜诉。(详见判决书记)

2018后9月10日,大庆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护原判。要求奋钧物业15日内撤离百湖艺术群落。

请问:

1、 为何时至今日,快一年时间,高新区执行局不执行判决?

2、 为何时至今日,奋钧物业仍不撤离,仍在群落内强行乱收费?

3、 为何法院的执行局不执行判决,收到谁的好处?

4、 是谁让黑恶势力强行撬锁、强行将公共空间上千平出租、强行卖掉有房主的商服、强行辱骂业主委员?不是法院的不执行和包庇是什么?

在我们深受黑恶势力欺压、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时候,我们能拿起的只有法律的武器,我们能信任的只有法院,可是,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法院执行局的一系列不作为和无视态度,让我们心寒。难道法院不是人民的法院?执行局不是人民的执行局吗?

为官不为民做事,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本人王永峰代表大庆新百湖艺术群落业主委员会,现实名举报大庆市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破坏我省营商环境。当前,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坚定,打击黑恶势力手段强硬,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向好。我们相信,在风清气正的今天,人民的合法权利、财产生命安全,一定会的得到高度的重视和最公正的对待!

我,王永峰,已年过60岁,电话:13039803038 实名举报丁超、范利一伙黑恶势力的行径,我要用我毕生的精力,打赢这场持久的战争。

希望全国的网友关注此事,这关系着100位大庆本土艺术家的身家性命。欢迎有良知的媒体转发和深入调查。我将24小时开机等待你们的关注。

附: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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