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女子的情况逐渐得到了改善,但有些女子深受封建思想的禁锢,依旧活在“牢笼”中,当时有这一位女子,她与刘喜奎齐名,一生却极为不幸。她被称为最凄惨的名伶,14岁被姐夫强拥,变成“摇钱树”,最终结局却不明。
她的艺名叫鲜灵芝,其实她本姓戴,出生于1897年,不幸的是她5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她继续和父亲生活。她还有一个姐姐,只是姐姐比她大了12岁,也早已出嫁。祸不单行,在她14岁的时候,父亲也去世了,成了独身一人的她去投奔了姐姐。
此时的姐姐已经生病了,根本无法照顾她,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半年后,姐姐就这么病故了,姐夫看到她本性尽显,便强行拥有了她,可以说是趁火打劫将她收为填房。姐夫叫做丁灵芝,是一名男伶,但是他早已因为容貌而不能唱戏,于是他便看中了鲜灵芝。
鲜灵芝本身貌美,再加上嗓子不错,姐夫也正是看中他这一点,才决定培养她,好让她然后成为自己的摇钱树。鲜灵芝每天在被迫中练习唱歌,几年后,丁灵芝便安排她演出,同时也为她起了“鲜灵芝”这个艺名,其实从名字也可以看出,他想控制她。
后来越来越成功的她,得以在北京发展,而且她备受欢迎,与当时的刘喜奎、金玉兰被一起称为“女伶三杰”,可以想象她当时也极为风光,丁灵芝更是为此得意不已。后来丁灵芝还专门创办了一个志德社,鲜灵芝便是头牌演员。
本以为这样的她是光鲜亮丽的,实则她只是一个木偶,被丁灵芝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她不得自由,就奴隶一样,每天除了赚钱唱戏,再也没有别的事情,很快她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想要逃跑。但是丁灵芝将她看得很紧,每天去唱戏的路上都将她关在马车中。
他只将她当做赚钱工具,为了不耽误赚钱,连孩子也不让她生,而且挣到的钱全部归他所用,鲜灵芝自己一分都得不到。这样的生活到了1929年,鲜灵芝已经30多岁了,她终于趁机逃跑出来,找到了一名律师,为离婚而打官司。
这个离婚案在当时轰动一时,最后离婚成功,但是由于她根本不知道这些年自己赚了多少钱,所以也没有分到多少财产,后来二人复合又分离,最后她的结局没人知道。回看她一生,从出生到离婚都很不幸,虽不知她结局如何,但前半生就这样被控制着生活,可能已经给她留下深刻的影响,实在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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