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交通事故频发,当有行人被撞时,人们可能会下意识地将责任归为驾驶车辆的那一方,尽管有时候是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是最近,出现了一起不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在这场事故中,行人被法院判了刑。
大约在晚上17点35分左右,行人谢某撑着伞向南路口前行,正好一辆电动车从路口经过。随后谢某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两人双双倒地,此时马路上的过往车辆不多,谢某在事发后起身跑走。
随后,电动车车主身亡,路人报警。警方在接到消息后立即展开了调查,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嫌疑人谢某的身上,将其刑事拘留。公诉机关随即提起公诉,指控谢某犯下交通肇事罪,谢某承认了罪名指控。
据谢某提供的口供,自己当时也是比较慌乱,害怕是对方的“碰瓷”,所以就选择赶紧离开了现场。2019年4月24日,谢某最终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117余万元。
其实因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判刑的也有先例,2017年5月27日,广州一女子在马路上和摩托车相撞,女子被撞到,而摩托车车主也摔倒在地,接受治疗后不治身亡。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后来警方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女子当时违反了交通规则,闯了红灯,而且过路时还在玩手机,受害人在骑着摩托车经过时未能及时避开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公安机关部门也对此作出了相应解释,我国相关道路法也曾提出,非交通运输人员在事故中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事故,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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