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当天早上9点,随着执行法官一声令下,金凤区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在金凤区良田镇强制执行一起腾退土地、归还土地经营权案件,顺利完成了40亩土地划线定界、交付任务。
该案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系国营银川林场职工,其通过开发、承包、工龄置换方式获得了林场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营银川林场。2009年,郑某某与非国营银川林场职工舍某某协商后,将其中40亩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舍某某,舍某某为此支付3000元定金。双方约定,待双方办理土地转让合同及丈量好面积之后,被告支付余款。合同签订后,原告的40亩地实际交付被告使用。但因该土地系国有土地,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该转让经营权行为未经国营林场许可,郑某某与舍某某之间的合同归于无效。郑某某诉至金凤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合同无效。
金凤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确系无效,原、被告均有过错,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原告郑某某与被告舍某某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舍某某返还郑某某4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郑某某返还舍某某定金3000元。
判决生效后,郑某某多次要求舍某某返还4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都遭到了舍某某的拒绝。执行法官也数次到现场释法说理,要求被执行人舍某某腾退土地,但该土地一直在经营种植,如强制性清退土地会造成舍某某较大损失,继而激化矛盾,可能引发负面社会影响,故该案件无法顺利执行。执行法官马昊接手该案后,调查了案件执行经过,得知这40亩土地目前尚未开始春季种植,便立即组织干警前去执行。在执行现场,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一一回答了舍某某的种种疑问,阐释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带来的法律后果,耐心疏导被执行人,两个多小时后,舍某某答应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本次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执行法官马昊表示,土地纠纷问题常常伴随较为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激化矛盾,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法院执行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用法律的力量、法官的耐心和不懈的努力筑牢和谐稳定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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