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9-027
2019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新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陈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624万元,同比下降12.11%,主要是由于本期电子行业客户去库存、谨慎采购以及手机行业处于4G到5G等待期、一季度传统淡季等中短期扰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分销的高毛利产品占比下降所致;
2、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减少30.20%,主要是由于本期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较多所致;
3、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减少30.08%,主要是由于本期电子专业市场改造工程完工结转所致;
4、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30.71%,主要是由于本期发放奖金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81.38%,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所致;
6、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2.45%,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7、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6.58%,主要是由于本期电子元器件线下分销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57.67%,主要是由于电子元器件线下分销业务规模扩大,本期计提坏账及跌价准备增加所致(金额较小,去年为负);
9、本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63.65%,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73.8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1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8.59%,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回前期销售款项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60.50%,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股权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多所致;
1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95.60%,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一02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务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前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2014年6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以及其他各项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的时间施行,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于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一025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一026
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通过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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