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网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必须保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的质量,因此原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6年9月20日起对其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
媒体日前接到河南省范县群众反映:位于范县金水路的河南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生产钢坯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生产,给建筑市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反映后,媒体立即前往河南省范县对此进行了实地了解。河南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范县城北的金水路上,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这家钢厂,虽然门口没有挂牌,但是媒体从悬挂在门口的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牌上还是很明显的看到鹏达公司的字样,在钢厂大门口,可以看到多辆(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J22s27)货车拉着废旧钢材驶进厂区,一位工人师傅告诉媒体: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以废旧钢铁为原料轧制钢筋的钢厂,这些废旧钢铁会进入炼钢车间经过融化后炼制成钢坯,再经过多道工序最后才轧制成成品钢材,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盘圆钢筋,据这位工人师傅介绍,当天上午就有70多辆拉废旧钢材的车辆往钢厂送废钢铁。
在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大门口,媒体在现场看到不时的有本地及外地牌照的货车往厂里运送废旧钢铁,也不时的有本地及外地牌照的货车拉着盘圆钢筋往外送。
媒体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查询获悉,河南鹏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并不包含钢坯,但是该公司却长期用废旧钢铁自己生产钢坯,并用这些钢坯制作钢材产品。针对该公司的这一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媒体,该公司若没有钢坯生产许可证,其钢坯本身也就无法保证质量,相应的以这种钢坯制成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筋产品,其钢材质量也就无法保证,一旦这些产品引发建筑质量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钢材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容不得半点劣质产品,按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来源: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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